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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提出网站履行主体责任八项要求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朱基钗 时间:2016年08月19日 字体: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朱基钗)  8月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八项要求。

八项要求明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要建立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要对新闻信息内容的导向和创作生产传播活动负总责,完善总编辑及核心内容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考核与退出机制;发布信息应当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提升信息内容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新闻发稿审核系统,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等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上线的安全评估。此外,网站还应严格落实7×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跟帖评论管理制度、完善用户注册管理制度、强化内容管理队伍建设、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等。

据了解,国家网信办近期对8家主要商业网站和客户端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这些网站在管理制度规范建设、信息安全岗位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投入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工作,但总体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包括:总编辑负责制流于形式,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配套的奖惩问责机制;信息内容安全保障漏洞较多,稿源管理不规范;账号管理机制不健全,注册信息审核不严格;对举报受理工作不够重视等。针对这些问题,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网信办提出了网站履行主体责任的八项要求。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网上信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各网站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网信办主任座谈会提出的“重基本规范、重基础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站主体责任”要求,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主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要建立密切协作协调的关系,走出一条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新路。

来自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行业协会的60多名代表和部分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交流。与会人士认为,网站作为信息制作、发布、传播的主体,如果缺乏责任心和约束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味“抓眼球”“搏出位”,必然导致网络传播失序、生态恶化、乱象丛生,甚至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对于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促进互联网健康持续发展,极为重要、势在必行。

人民网、搜狐网、百度、天涯社区、今日头条、新浪微博、腾讯微信等网站负责人表示,将坚决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九不准”要求,坚守“七条底线”,打击网络乱象,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以“重基本规范、重基础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站主体责任”为遵循,全面加强网站基础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网站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网站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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