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动态
基层活动
“夏青杯”朗诵文本大赛首届大赛征稿启事
“夏青杯”全国朗诵大赛创办于2010年,至今已举办五届,已发展到近百万名选手参与,成为全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有声语言赛事。
中国诗歌学会与“夏青杯”全国朗诵大赛评委会共同认为,自古以来,朗诵都是优秀诗歌作品传播的重要途径,但有声语言艺术的巅峰表现需要有高度契合的诗歌原创作品。中国诗歌学会与“夏青杯”全国朗诵大赛评委会、浦江县人民政府相信,凡是经得起有声语言艺术表现检验的诗歌作品,一定可能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和经得起时光砥砺的经典之作。
经“夏青杯”全国朗诵大赛评委会授权,由中国诗歌学会、浦江县人民政府共同发起“夏青杯”全国朗诵文本大赛。现向国内外公开征稿。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及范围:
1、“夏青杯”全国朗诵文本大赛每年一届,首个阶段为五届,即五年。
2、凡国内外从事汉语诗歌写作的,不分国籍,均可参与本次大赛。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种族或民族歧视,不得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人类及诋毁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伟大成果的文字和倾向。
2、每首诗的朗诵时间原则控制在五分钟内,因此,应征稿件不接受五十行以上的作品。
3、应征作品需确保为原创,且没有公开发表过(包括不限于新媒体、自媒体、国内外及港澳台的出版物、全国各地内刊)。
4、如使用笔名应征的作品,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有效通讯方式,否则视为无效应征。
5、每一位作者允许应征五件五十行以内的诗作,多投即为无效。
6、必须进入中国诗歌学会官网(www.zgsgxh.com)和微信公众号(zgsgxh2014)之“夏青杯”全国朗诵文本大赛端口在线投稿,其他途径无效。
应征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向应征人发送参赛编号,请参赛选手妥善保存,以便查询大赛信息及获奖情况。
7、本次大赛接受格律诗和新诗的应征,但必须是汉语写作,符合格律诗要求。
三、奖项设置及奖金:
1、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入围奖一百名。
2、一等奖奖金五万元 ,二等奖奖金一万元,三等奖奖金伍仟元,入围奖奖金一千元。
上述奖金均为含税金额。
四、作品征集、评选时间、公示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每届作品征集自每年的3月28日至6月30日。
2、评选时间:每届作品评选时间如下:
2.1初评:每年的7月25日至8月25日
2.2终评:每年的9月25-26日
3、公示时间:每年的9月27日起15日内(含15日)。
五、其他:
1、本次大赛的日常解释由“夏青杯”全国朗诵文本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2、“夏青杯”全国朗诵文本大赛组委会负责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
3、“夏青杯”全国朗诵文本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本次大赛的征文要求及评选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证处参与下进行修改或调整。
4、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结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