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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广场舞展演北京选拔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高倩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字体:

本报讯(记者高倩)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广场舞展演活动的总体部署与要求,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体育局将在全市组织开展广场舞展演活动。北京展演活动将主要依托于2018年首度市民系列文化活动的重要板块——第十三届“舞动北京”全市群众性舞蹈展示活动。

北京展演活动于7月至10月上旬开展,分为活动启动季(7月中旬)、街乡普及培训周(7月下旬)、街乡展演季(8月)、区级展演季(9月)、市级展演季(10月上旬)五个阶段。在街乡普及培训周阶段,全市文化系统舞动专干将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培训广场舞编创方法和成品广场舞教学,16区的街道、乡镇文体中心业务骨干和基层文化组织员将共同学习广场舞优秀作品。8月,全市各区街道、乡镇将结合“一街一品”、“一乡一品”的特色文化和体育活动,开展基层展演。9月,在区级展演季中,全市16区的19个文化馆将开展19场广场舞专场文化惠民展演活动,并结合各区夏日文化广场活动和“舞动北京”区级选拔决赛推出一系列“群众编、群众演、群众看”的高质量演出。在最终将于10月上旬举办的市级展演季中,城区展演、郊区展演、北京市级展演暨首度市民系列文化活动“舞动北京”展演总结评估3场展演将集中展示全市展演活动的优秀成果,表彰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团队,选拔参加全国广场舞展演的队伍。

北京展演活动欢迎各界参与。参演群众以团队方式报名,每个广场舞作品表演人数不少于24人,不超过48人,时长不超过6分钟。参加区级及以上比赛的选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男女不限。参加北京展演活动的作品应是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新编广场舞作品,参赛团队可以原创作品参加,也可以表演近三年北京群众广场舞编创的40支示范作品和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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