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职工刘亮获第四届济宁市“乔羽文艺奖”

文章来源:兖矿集团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点击数: 11 次

12月8日,第四届济宁市“乔羽文艺奖”在济宁市评选揭晓,刘亮创作的小说《灵湖》获得中篇小说奖,这也是他连续两届获得该奖项,小说《羊债》曾获第三届济宁市“乔羽文艺奖”。

济宁市“乔羽文艺奖”是全市文学艺术界最高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作品将收入济宁市乔羽文艺奖档案库,作为永久性政府收藏。第四届乔羽文艺奖共收到戏剧、曲艺、摄影、音乐等12个艺术门类的申报作品219件,文学创作奖申报作品53件,艺术突出贡献奖申报材料10份。经过济宁市乔羽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严格评审,文学创作奖24件(文学作品17件,文艺理论、评论7件)、艺术突出贡献奖4名。刘亮的小说《灵湖》获得中篇小说奖。

刘亮,1975年出生,兖矿集团职工。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第十五届高研班学员。小说见于《中国作家》《山花》《山东文学》《阳光》《小说林》《黄河》《飞天》等刊物,有小说被《小说选刊》转载。曾获第五届《中国作家》剑门关文学奖,参加了全国第七届青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