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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无文”,病根在哪里?

文章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娄晶舜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字体:

近来,常常听人说,“书法作为艺术,它的内容其实就是书写的形式。 ”让我们认真读读这句话,单从概念上讲,这句话是极端错误的,形式和内容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按照这句话的逻辑,书写的内容是形式,那么,书写的形式其实也就是内容。由此推来,形式和内容是一样的,这明显是荒谬的,这是审美和艺术领域中的形式至上的思想的显现。

国展评比强调书法作品内容的健康,就是要强调它的内容性;书法比赛之所以鼓励“自作诗文” ,就是要强调内容的时代性。全国第11届国展对自作诗文的偏重,并加入文字审读环节,有错别字或结体不认识的“字” ,作为“硬伤”加以评判。这就要求书法家在艺术上既要独善其身,又要在文化建设上兼济天下。同时,古人讲“文以载道” ,如果一幅书法作品,没有书写的内容,如何反映“道” ?

有人说:“书法是纯形式的,它的形式即内容。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来源于少数人的错误认知,认为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书法已经从实用功利的艺术走向纯粹的审美艺术,并总结出“书法从实用之门登于审美之堂” ,这样的认识也是极其片面的。书法艺术的实用性和审美性从来就是孪生兄弟,当今时代也是如此,店牌题匾、楹联创作、室内警言,这些仍具实用性和感化功能。可见,以偏概全地混淆内容和形式的内涵和外延,定会似是而非,定会“书中无文” 。

更有人说:“书法写什么并非指它的内容,而是按照怎样的方法去写,写出来的形式感才是它的内容,又是它的形式。 ”试问“方法”是什么法?“形式感”是什么“感” ?是隶楷行篆的书体吗?是横幅、条幅、斗方的幅式吗?如果这些既是形式又是内容,书法艺术就不用创作了,看到一张白纸就可以任意生发情感和想象了。究竟什么是“形式”和“内容” ,我们首先看看“文章” ,一篇文章的形式是它的体裁,比如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内容就是文字承载的主题或思想。没有文字的文章,构不成文章,更别说内容。音乐更是如此,流行乐、摇滚乐、美声这些是音乐的形式,内容也许是赞美祖国的、唱给乡愁的、歌颂母亲的或者写给童年的。这个内容需要歌词来体现,歌词就是内容。书法亦是如此,书法的形式就是我们看得见的书体、幅式,也可能是书法作品的结构。同上,书法艺术的内容就是文字所揭示的实质和意义,所要表现的思想和精神。

“情感和风格即是书法艺术内容”的判断,是一种虚无主义、娱情主义的艺术观。否定和脱离书写内容去谈审美和艺术实践,是一种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的审美乱象。书法家李刚田先生曾表示:“书法不仅要表现艺术形式,还要表现出人格魅力,通过文辞优美和书法艺术形式折射出人格魅力” ,他还说:“农民是把地种好,医生是把病看好,书法家就是要把字写好……”因此,中国书法艺术把“字”写好是硬标准,书写出文辞优美的内容是基本底线,只有这样,中国的书法艺术才能从民族文化传统中构筑审美的精神高度,引领当下书法艺术的审美,对话书法艺术的妙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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