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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精准对接群众多样文化需求

——北京市石景山区创新实践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时间:2017年03月07日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它标志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保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保障法》明确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起主导性作用,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作为制定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实践者,北京市石景山区创新实践“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项目(以下简称“目录制”),并于2015年6月成功取得了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

目录制是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将应该提供和能够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及资源名目,按一定次序开列出来形成公开文本或数字化目录,供服务对象了解、选择、参与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并以目录编制和应用为核心形成的系统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目录制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项目对接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保基本、促公平,内容涵盖政府应向群众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承担的职责任务,与《保障法》的要求与精神一脉相承。目录制体现的是政府法定职责的公开化、公共文化机构职能和服务的制度化以及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选择与参与的自主化,是强化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提升服务效能,构建区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高端普惠文化生活体系的具体实践。

目前,《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纸质文本编印完成。首批印制的4万册《目录》已配送至地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居民群众可以在家门口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文化室免费领取。一册在手,全面了解石景山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施概况、文化活动、服务项目,方便群众便捷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

一、汇集整合区域文化资源

《目录》全彩印刷,图文并茂,全书共分四部分,每一部分用不同颜色来区分。第一章“公共文化设施”将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汇聚在一起,逐一介绍其服务特色及简要概况。包括区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文化室等。为方便群众查阅,将每个场馆的联系电话、地址、网址等信息资料前置,温馨提示开放时间、乘车路线、查询网址等,便于群众进一步了解参加文化活动。在具体介绍每个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的同时,还将辖区内社区文化室的地址、开放时间和联系电话等资料汇总,以表格形式公示。《目录》附页“石景山区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分布地图”,将全区文化设施重点标注,方便群众对照书中的设施介绍从地图上查询具体位置,了解本地区文化资源分布。

二、凸显特色品牌文化活动

近年来,石景山区打造了一批特色突出、艺术水平高、群众参与广泛的品牌文化活动,已形成“区域有品牌,社区有特色,节庆有亮点,年年有看点”的群众文化活动局面。《目录》第二章“公共文化惠民活动和服务”介绍了全区重点惠民活动和特色文化服务项目。其中“惠民活动”包括区—街道—社区三级特色品牌文化活动,如在全市较有影响的区级大型活动“北京清明诗会”“古城之春”艺术节及“夏日文化广场”,本地区文图三馆阵地品牌活动“翠微艺苑”戏曲专场及“名家讲坛”“小小书虫俱乐部”,街道社区特色活动包括“和谐鲁谷”文化节、八角街道“社区艺术节”、八宝山街道“五月鲜花艺术节”以及“5·18博物馆日”“燕京八绝承恩文化传习大讲堂”等博物馆特色活动。《目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现了常态化活动与动态化活动有机集合。对已确定举办时间和内容的活动,群众可通过公示信息直接报名参与。实时更新的文化活动项目,大家也可通过咨询电话、二维码、网站及时知晓活动举办时间、参与方式等信息。

除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目录》还整合提供了区域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各类多样的惠民服务项目。包括公益性艺术辅导培训、送书下基层、志愿者服务、文学艺术创作、数字阅读服务等。24小时图书借阅、图书自助借还、云阅读下载、公共文化场所无线网络服务等项目的具体功能也在《目录》中详细呈现,进一步打通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渠道。

三、弘扬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录》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向公众普及了非遗知识、非遗项目申报标准,还详细介绍了石景山区19项国家、市、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引导群众了解非遗,挖掘、寻找身边的非遗资源。“附录”中的《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向公众明示石景山区的非遗专项资金,及其每年在非遗征集、整理、展示、研究、保护、传承等方面的工作。除了面向本区非遗项目外,该专项资金还向区外非遗项目发出“招贤榜”,凡在石景山区落户的非遗保护、传承项目在符合一定条件后都可以获得该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从事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全民参与”的非遗保护工作格局。

四、搭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保障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数字化和网络化服务能力。”目录制项目在编印发放纸质文本《目录》的同时,还同步研发建设石景山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旨在通过互联网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咨询查询、在线点播、在线培训、报名参与和评价反馈功能,利用现代科技提升区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2017年上半年,石景山区群众即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多种形式获取区域最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信息,足不出户在线报名预约活动、观赏文艺演出、聆听名家讲坛等,高效、便捷地享受高端普惠的文化成果。在提供文化服务的同时,通过平台的评价反馈功能,倾听群众对文化设施、文化服务、文化活动的评价与反馈,及时完善设施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保障法》要求,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的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的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创新研究制定符合区域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示范项目的实践探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为区域高端绿色发展和构建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注入文化活力。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大力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需要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让文化艺术融入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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