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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积极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力求落实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李静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字体:

原标题:各地积极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用法律手段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强基础、补短板

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省区市高度重视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已初步形成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学习贯彻保障法的热潮。同时,各地以贯彻落实为契机,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求把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落实好、保障好。

力争人人参与、人人知晓

在3月1日保障法正式实施当天,全国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福建省文化厅举办了学习宣传保障法系列活动的启动仪式,拉开了全省学习宣传保障法的序幕。福建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和各部门各界群众2000多人参加了活动。河南省文化厅在当日举办全面实施保障法启动仪式,文化厅负责同志对全省公共文化系统学习贯彻保障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黑龙江省文化系统的3500多名工作人员走进广场、村屯、社区、学校,通过制作宣传板、散发宣传单、开展法律讲座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保障法。山东省文化厅组织启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月”活动,采取省市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等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印发通知,制定学习贯彻方案。为保障学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河南、海南等省区市文化厅(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的通知,并将保障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地文化厅(局)的工作要点和文化系统的重点工作,力求达到人人参与、人人知晓的目的。与此同时,安徽、广东、四川、吉林、贵州等地文化厅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对加快组织学习、强化普法宣传、有效推进公共文化重点工作任务等方面均提出了要求。四川省文化厅明确提出各级文化部门要力争把保障法纳入同级党委、政府会前学法内容和“普法”宣传内容。吉林省文化厅、贵州省文化厅专门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领导小组,由文化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进度。

认真组织,增强宣传的渗透力。甘肃省文化厅充分利用保障法正式颁布和实施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专家围绕保障法出台的意义、确立的法律制度等问题,在省内有关媒体发表文章;同时,利用微信将法律宣传推送到普通群众的手机终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要求各市文化行政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将保障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规划;广泛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节目等方式进行持续报道;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动漫、漫画等形式,增强宣传舆论的渗透力。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开展了保障法的藏文翻译工作,并印制藏、汉两文的保障法,赠送全区各地市和县文化局、各级公共文化单位。

形式新颖,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为调动大家参与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北京市文化局组织发起了保障法答题活动,并通过此项活动,使大家深入了解了保障法的具体内容。青海省文化馆和西宁市群众艺术馆则结合自身优势,创作排演了《文化上有了保障法》《保障法引来了百花儿开》等脍炙人口的花儿和快板,扩大了在群众中的知晓度。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专门设计、制作了一批普法宣传海报、法规公告牌等宣传资料,并在市、区、街镇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张贴发放,还将电子版本通过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电子屏进行滚动播放,将保障法全文内容通过“文化上海云”微信平台发布,供市民免费下载。

乘势而上,把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在加强学习宣传的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法律的贯彻落实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有目共睹,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地方政府重视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宗明义,就是要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按照保障法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近年来,各地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努力承担职责,积极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天津于2016年设立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计5年内市本级财政将投入专项资金9亿元,区县财政也将按一定比例配套投入。专项资金设立后,天津对全部街镇、行政村、社区每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予以补助,将有力地保障各项实施标准的推行实施。辽宁以“保基本、保均等”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从2016年底开始,当地利用中央补助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面积未达到国家基本建设标准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不足50平方米的村文化室给予资金扶持。一年多来,共扶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80个,每个扶持资金15万元;扶持村文化室建设1600个,每个扶持资金3万元。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区域不均衡、城乡不均衡和群体不均衡的现象仍然突出。从城乡看,县级以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仍然比较匮乏。保障法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福建省制定了《深入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组织实施十大文化惠民工程的工作方案》,提出要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工程等10项工作任务。山西省文化厅今年将以“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年”为抓手,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启动“百乡千村”试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服务效能提升。此外,制定《2017年文化和信息扶贫行动计划》,探索通过集中采购、配送形式,在全省175个贫困村开展无线网络覆盖试点工作。湖南省文化厅将通过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全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和群众文化品牌活动的提升;将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及少数民族自治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为抓手,推进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将保障法的各项具体内容落在实处。

加快地方立法,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近年来,各地对公共文化立法工作十分重视,目前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自保障法颁布后,各地加快了地方立法进程,积极研究制定与保障法相衔接、符合地方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性法规。目前,北京、天津、重庆、陕西、浙江、宁夏、山东、湖北、云南等多个省区市正在积极酝酿立法。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在保障法出台后,第一时间和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沟通,在已有的立法工作基础上,再次启动立法程序。湖北正在积极争取出台本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目前湖北省文化厅正在抓紧起草条例草案,计划明年上半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天津为扎实推进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进程,坚持开门立法,面向全市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公开选聘起草单位,并通过发放问卷、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条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制度设计,目前正在对草案初稿进行广泛论证。山东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已经纳入2017年省人大立法计划,今年将重点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2018年底左右出台。云南省已经于今年3月启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地方法规立法调研。

在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同时,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强调要配合执法监督部门,加大对保障法的执法监督力度。贵州省文化厅今年将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政府保障职责情况、文化行政部门推进业务建设情况等进行督查。云南省文化厅已将保障法执法监督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今年下半年将对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开展服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列入2017年文化工作重点督查事项,将通过督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依法治文理念,推动保障法有效实施。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通篇贯穿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这一主线,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强基础、补短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是一时之事,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目标相比,贯彻落实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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