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从“殿堂”到“店堂”:长春探索文化消费新模式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作者:张海梅 时间:2018年02月28日 字体:

春节期间,长春欧亚文艺空间秀场连续举办了11场演出,图为演出现场 (于长连/摄)

2月12日,吉林省文化厅与长春市政府联合举办的长春欧亚文艺空间秀场建成启动仪式在长春欧亚卖场大西洋厅举行,充满文化韵味的演出、书法家现场挥毫送春联、非遗传承人展示等活动吸引了一大批商场顾客驻足。带着孩子购物的市民李女士表示惊喜:“没想到逛街还能偶遇精彩的文艺演出,有一种文化渗入老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感觉。”

“作为国家首批文化消费试点城市,长春一直在探索文化消费新模式。”长春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处处长李镇介绍,长春欧亚文艺空间秀场由长春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文化消费试点重要合作单位长春欧亚卖场有限公司联合打造,该项目既是长春市文化消费试点探索文化融合有效途径的重要成果,也是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示范阵地,更是促进文化消费、推动关联消费、激活潜在消费和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又一次实践。

2017年,长春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文化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围绕“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的核心目标,统筹22个委办局、15个县(市)区成员单位,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市场资源进行了“从项目点到行业线再到区域面”的有效整合和科学组合,实施了文化艺术进店堂,发放文惠券、文惠卡,文化艺术培训,文化消费活动事后补贴等创新举措,效果喜人——先后开展了300多项、570余场次惠民文化消费活动,吸引230家文化商户、百万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资金直接拉动文化消费比例为1∶6.5,文化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长春市也成为全国18家文化消费联盟城市之一。

文化艺术进店堂是长春市文化消费的重要创新举措,也是长春市促进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实践,旨在将以往只能在艺术“殿堂”中欣赏的精品文艺节目搬进人来人往的商场等“店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多种激励措施,形成档期化的文艺展演模式,将优质文化资源向商贸综合体、旅游定点单位倾斜,使这些店堂成为“文化+商贸+旅游”深度结合的有机载体,打造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

长春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陈大伟说,以人民为中心,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店堂”是人民群众进行消费的基础生活场所,“殿堂”则是人民群众提升文化品位的场所,鼓励引导人民群众走进殿堂与组织推动文化艺术走进消费店堂,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工作举措,都是为了让广大百姓更好地了解文化艺术、享受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质,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吉林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处长朱红表示,希望更多的文化企业、民营院团参与到活动中,通过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更多了解百姓需求,企业也可借此寻找更多发展机遇,推进自身发展,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添加收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分享到: 更多

相关文章